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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千四百四十
元。
和英文小说比起来,杨乐怡能拿到的版税确实不多,但一千多也不是什么小钱,反正她不嫌少。
今天说定,隔几天杨乐怡就拿到了
版合同。
请林永年帮忙看过,确定没问题后,就带着陈阿莲去文化社签了约。
得知杨乐怡是木人桩,文化社上
震惊不已,但他们接受得也很快,虽然题材不同,可严格来说,梦里客和木人桩的文风确实有
像。
只是大家没想到杨乐怡会在有成绩的
况
,换笔名连载《林少英》,才灯
黑没把两人联系到一起。
文化社老板知
这件事,把吴文轩狠狠说了一顿,不过雷声大雨
小,就是恼他瞒着自己。
真要说他主气了,其实不至于。
或许有
可惜,如果梦里客和木人桩是不同的人,以后两人每年能写一
华文小说,分别在上
半年连载,《华侨文阵》的销量就不用愁了。
都是杨乐怡,别说一年两本,以后每年能在他们杂志连载一本小说,都算烧
香了。
兴也有,《阿珍的故事》完结后,杨乐怡迟迟不写新小说,让他很担心她不打算再写华文小说了。
也想过她是不是不能驾驭其他题材,又怕继续写华人主活,成绩不如《阿珍的故事》才不动笔?
如今他确定了,杨乐怡是真有才华,不
写什么题材都能火。
她愿意继续在《华侨文阵》连载,也能说明他们杂志和她关系好,虽然不知
她什么时候写新的华文小说,但他相信,他们杂志一定能争取到连载!
《林少英》已经连载九个月,这期间《华侨文阵》销量稳步上升,文化社的广告收
也越来越
,经济状况非常好。
和《阿珍的故事》一样,签完合同,文化社就把版税结给了杨乐怡。
拿到钱,杨乐怡再一次
慨,小作坊有小作坊的好啊。
别的不说,在给钱痛快这方面,文化社真比那些大规模的杂志社
版社
很多。只可惜在
华人太少,杂志受众有限,开不起
稿费。
随着《林少英》
版合同签订,文化社也通过电话,和远在香江的《明报》谈好了转载事宜。
其实转载合作这事不归文化社
,而应该由经纪人负责。
但杨乐怡只跟黛拉签了英文小说的代理权,而且就算让她负责,她不会华文或者粤语,更没
有这方面的人脉,让她来谈,不一定比找文化社更好。
当然杨乐怡自己也可以谈,但在这时候,香江小报偷偷转载北
华人作者的文章,和北
华人报刊,偷偷转载香江作者的小说,且不给稿费的事并不少见。
两地距离太远,就算作者发现这
事,也很容易鞭
莫及。
《明报》当然不是无良小报,否则编辑看中《林少英》后,不会费心思找上文化社。但个人对单位,总显得弱势。
而且《华侨文阵》在香江虽然没名气,但明报和充当中间人的华文报纸
期有合作,就算编辑动歪心思,也要考虑文化社好不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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