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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5章 逻辑对冲【求月票】(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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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据警方所提供材料中,证言所描述,其中一段为”

“综上所述,被告人吕雄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几句话落,现场众人眉蹙,看着徐良的眸隐隐带了些许不善。

:“我方并无要弥补的证。”

当张博视线扫到自己的时候,黄仁就知到他们发言了。

公诉方给吕雄定的罪便是这三,一些小罪也已经涵盖在

他是检察官,三十多岁,便坐上中级法院小组组的检察官!

能力自然骇然,所学法例早已铭记于心倒背如

话音落

“对方并非是对人动手!”

徐良忽的目光一凝,找到些许漏,开始展的语言逻辑。

预案不多,但徐良所提的角度,恰好就是预案中的其中之一!

肯定要!

他们是提前有准备的,早就好了预案!

徐良腹中斟酌一番语句,旋即没有犹豫,直接伸手,一旁的杨若兮心有灵犀的将提前写好的稿递给徐良。

听审席众人前一亮,呼稍稍焦灼。

他难不知吕雄就是个罪大恶极,私藏枪支,将人所打死的畜生!?

公诉方几个检察官回味一番徐良的话,旋即到些许后怕。

“那,为何要故意抹掉最重要的一,即‘主观故意的认定’!?”

三人商讨片刻,旋即看向黄仁。

“联合客观上,受害者胡华死亡这一事实。”

黄仁眸光一凝,目光化成一柄锐利的剑,瞬间刺透空间向徐良。

要辩诉吗?

一旁的审判员孙湖若有所思的说

只不过

接了案还不辩诉,那难不成是给对方送战绩的?

“应当修改为‘意外致人死亡罪’!”

毫无疑问,他们想让吕雄死!

“意外致人死亡”

徐良语速极快,他的专业能力很,压不需要现场商讨一类。

“上述公诉方所描述,我方被告人主要犯三法例。”

而听审席众人听到这话,瞬间心激动,投向黄仁。

“但主观方面,被告人吕雄,是手持猎枪,瞄准了一野猪,旋即扣动扳机。”

“即: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被告方,上述公诉方所言,你方是有要行辩诉?”

“被告方,你方刚才所说,故意杀人罪的主要构成氛围主观与客观。”

“‘我分不清是人还是野猪,直到我看到是野猪后,才扣扳机’”

“二,间接故意,如行为明知开枪会集中路人,却放人这危险发生。”

但好在

听审席有些人心中逐渐产生一丝愠怒,呼稍稍焦灼,很明显有些燥动。

这是要驳回两条最致命的控诉!?

他的视线在三人上不断来回扫视,最终定格在徐良上,当即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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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据《刑法》第232条所规定,是否构成故意杀人,要看主观与客观两。”

张博,旋即看向被告席。

罪名必须要主观与客观统一行才对。

“很明显,被告人吕雄,犯有间接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吕雄,明显犯有第二,也就是间接故意杀人罪!”

张博眉蹙,呢喃着开

“对方的逻辑链很明确,要是没准备的确实会到猝不及防。”

给这辩护!?

“主观故意的认定,在司法认定要中又分为两。”

“有理啊,证言上描述的很清晰,对方杀人时好像并不知晓那是个人”

“一,直接故意,如行为人明知持刀刺向心脏必然致死,却依旧主动追求这一结果。”

公诉方。

“从此证言来分析,所谓的故意杀人并不构成!”

“尊敬的审判。”

“确实,故意杀人的逻辑链并不构成”另一个审判员

“在对方中,明知所谓的‘野猪’可能是人,但却没有确认,依旧开枪,致使受害者胡华死亡!”

“客观方面虽导致受害者胡华死亡。”

黄仁语气加重,说的话犹如重锤一般砸在众人心

“这是有关审讯时,我方委托人亲所说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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