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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阵and复合弓
“杀!杀!杀!”
终于。
大军推
到了血腥
地、菲顿诸城
、因萨帝国接壤的拐角
。
埃里克一方,率领着2万哥布林,1万狼人,2千鹰人,2万王都军俘虏,1万雄鹰军。再加上从血腥
地上收拢的
贼和新兵,共计六万余人。
而因萨帝国则由加布德昆公爵率领十万余因萨士卒,对垒在边境
。
双方挑了个风和日丽的天气,在野外展开了一场激烈大战。
自从获悉了埃里克一刀斩灭朱珂金的战报后,加布德昆公爵便死活不同意阵前斗将一事。只愿意开展大战,决一胜负。
加布德昆
为公爵,实力虽低只有四阶,但埃里克也没办法越过十万大军斩首对方。
首先这就不符合米德尔斯大陆的传统。
其次加布德昆
边,自然也有专人保护,那些扈从,未必没有五阶的实力。保不齐六阶都是有的。
埃里克若是冒然孤军
,说不得自己反倒要形神俱灭。
在米德尔斯大陆,战争的胜负往往由士卒们决定。由底层人相互厮杀而分。双方主帅是轻易不会犯险的。
尤其当主帅还是贵族的时候。
所谓贵族,那就是一个個小国王。类似于“御驾亲征”的效果。埃里克怎么说也是男爵,自然要遵守这份传统。
故而别说加布德昆
边有护卫,即便没有,埃里克也只能是
着急,拿对方没什么法
。
这条不成文的规矩,看似在局势对自己有利时化为桎梏。可所谓风

转,谁能保证自己一辈
风得意呢?
万一将来他的儿
托尔陷
了劣势,会不会就因今日他埃里克遵守了规矩,因萨俘虏了托尔后也会留其一命呢?
所以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说来说去还是那条亘古不变的铁律——在米德尔斯大陆,只有贵族才算人。
双方大军对撞的瞬间,死亡就像瘟疫般瞬间蔓延开来。
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毫无反抗之力便化为乌有。消失的
净净。蒸发的就像是他们从没有来到过这人世间一样。
若是还有亲人家眷在世的话,或许还有人会为他们哭嚎两嗓。
若没有的话,那就真化为一滩血泥,尘归尘土归土了。
从生至死,连一抔黄土都没得盖。
埃里克这边,摆在最前面的,自然是智力低
,实力较弱的绿
老鼠哥布林和血腥
地的
贼。第二层就是狼人加王都俘虏军混编。第三层,则又是一层

壮的哥布林。第四层则又是五千狼人。最后,才是真正的雄鹰军。
既作为压阵,也作为督军。
将哥布林摆在最前面当炮灰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此次
征,家主虽未明言,但埃里克却明白,消耗领地
的兽人大军也是一项暗线任务。谁让领地
的兽人实在太多了呢。再一个,这一次埃里克摆
的军阵,名为鸳鸯阵。
智力低
的哥布林与
本来不及参与训练的
贼,完全无法胜任这项艰
的任务。
所谓鸳鸯阵,以十二人为一组。
设队
一名,盾牌兵两名。狼筅兵两名。
枪兵四名。两名镗耙手。居中的是一名
弓兵。
镜像分为两伍,分顾左右。
其中两名盾牌兵在前,主先锋防御。
后跟着拿着令旗的队
。主指挥中枢。
两侧则是各端着一柄宛若圣诞树般的名为“狼筅”武
的士卒。名为狼筅兵。左右各一個,主控场阻敌。
再之后是四名手持索黑之刃的
枪兵。主杀伐收割。
阵尾设置两名镗耙兵。主支援策应。所谓镗耙,就是三叉戟。
所谓支援策应,就是一方面要防御来自于
后的敌人反扑。一方面要收割没有死透的敌军。若阵中
枪兵战死,则立刻转化为
枪兵。若阵中
弓手战死,则立刻转化为
弓手。若盾牌兵战死,则立刻转化为盾牌兵。
阵中位置,除指挥队
外,
后则跟着一個
弓兵。主远程
杀。
故鸳鸯阵,共十二人。
军阵这
东西,不是说越完善越好。而是要综合全方面的考虑。
比如要考虑机动
。追敌时的速度和效率。
比如要考虑冲锋时的一致
。不能说一冲锋就自
阵脚了?
比如要考虑变阵的灵活
。一個好的军阵,自当有龙蛇之变,以应对战场上千变万化的瞬息局势。
这
军阵,每增加一个人,所需要付
的训练时间和需要记住的
令旗语那都是成倍增
的。
换句话说,一個12人的军阵,可能需要训练7個月就可以
到令行禁止。
合密切,默契无间。
可如果这个军阵变成了13人,或许需要1年多才能
到这样的地步。
这,就是最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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