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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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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负责瓦拉奇专案的威廉·亨得利评论说:“瓦拉奇的作用是无法估量的。在他之前,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个庞大犯罪集团的存在……但是瓦拉奇提供的报甚至到了一个个的名字……一句话,他让我们真正看清了敌人的面孔。”

1904年9月日,约瑟夫·迈可·瓦拉奇生在曼哈顿上城的哈东区——一个贫穷而混的意大利移民集居区。瓦拉奇的父母,多米尼克和玛丽雅都来自拿玻里,他们一共有过17个孩,但只活来了6个,瓦拉奇是其中的老二,他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和三个妹妹。瓦拉奇的父亲是个无可救药的酒鬼,早先还推着小车卖蔬菜果,算是小本生意吧,后来喝酒把小推车喝了当铺里,自己便去了垃圾工。

便是约瑟夫·瓦拉奇讲述的故事。在合适的,笔者将尽可能引用瓦拉奇的原话。

我们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家,至少我们周围的人都过得比我们。……我们租住的公寓里有三间房,没有,没有洗澡间,厕所在公用楼里。家里唯一和的地方就是厨房的灶台。我们得从垃圾堆里捡柴禾和煤块,然后就堆在我们三个男孩睡觉的房间里,别提多脏了……学校的老师同学都嫌我们脏,但不我怎么洗,就是没法把自己净。

……到了人家都开始女朋友的年龄,我是连想都不敢想那档事。

说我应该上学的,说实话,我很少去。11岁那年,我用石砸了一个老师的睛,我并不是故意的,本来只是想吓唬吓唬她,结果被送了天主教的少年教院。那里的教都称为兄弟,有的人还可以,有的人就特别恶劣。有一个阿贝尔兄弟是最厉害的,成天没事就找茬儿整人,不你有没有错事他都有理由揍你一顿,大家像躲避瘟疫一样躲着他。有一天他死了,举行悼念仪式时让我们排着队向他的遗告别。大约有00多人吧,我排在队伍靠后面的地方。等我走到棺材跟前一看,差儿没吐了。阿贝尔兄弟的襟上全是唾沫。你说我该怎么办?我也啐了一

教院来我已经14岁了,又到学校上了几天课。等我一满15岁就了我父亲工作的垃圾公司,收东河附近107一带的垃圾。每个周末我父亲都把我的工钱一起领走,我跟他急了好几次。没办法,我只好纠集几个人晚上去抢商店。我总得有自己的零钱,是不是?

…………

有一天,我弟弟尼死在了大街上,警察说是被车撞死的。可是有人看见了,警察带他到局里问话,来时他就已经死了。他们把他扔在大街上,血模糊。他是被活活打死的。我的哥哥叫安东尼,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疯人院里。

后来,瓦拉奇的祖母和两个妹妹也先后被送了疯人院。

瓦拉奇在国会“麦克列兰委员会”作证时说,他第一次犯罪实际上是在9岁的时候。他和尼从附近的杂货店里偷了香皂,再廉价卖给街坊们。他还记得香皂的牌,叫法尔丽。

等瓦拉奇到18岁时,他已经辞掉工作,专事打劫。他的那个团伙人称“分秒帮”,以形容他们行劫时动作之迅速。“分秒帮”通常在后半夜行事。那时的纽约市政府为了节约用电,每天凌晨到5将市通灯关闭两小时。这一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逃跑时他们可以畅行无阻,而不必担心红灯。这个从早期犯罪生涯中获得的经验使瓦拉奇受用了一辈。后来他在“科沙·诺斯卓”里“合同”时,首当其冲的考虑就是作案之后的撤退路线。

“分秒帮”的作案手法原始而有效,他们几乎不带任何工,只从人行上捡一只瓶或起一个垃圾桶什么的砸破商店的玻璃橱窗。瓦拉奇们过试验,从商店的“福尔斯系统”警报铃响到警方赶到现场,最快需要5分钟。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在短于5分钟的时间把一切都搞定。瓦拉奇是“分秒帮”的司机,开一辆二手的卡,这在当时是一份很面的工作。他的任务就是坐在路边不熄火的车里,等到办完事一踩油门就走。后来他有了女朋友,遇到打劫珠宝店或服装店时,有时候他也会跟着去。多年后瓦拉奇还记得,他有一位女友的腰是1号,所以每次他都会挑几件这尺寸的衣裳带给她。

前后四年的时间里,“分秒帮”作案逾百,也终于有了闪失。19年天的一个晚上,记得是在布郎克斯的东萃孟街和177,事前他们侦察了两个星期,那家丝绸店连“福尔斯保安系统”都没有。他们平日里唯一担心的就是刚好有警察在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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