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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第262章 商量条件(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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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工作原因迁到其他地方居住,因此住宿条件也大为改善,至少现在施耐德从广州回到胜利港,已经能够享受到住单人间的待遇了。不过由于施耐德的大分个人品都已经搬去了广州,因此这间临时居所的陈设也很简单,屋里就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写字台和两把椅——全是胜利港木工车间品的本土货。

当然这两个地方是属于比较特殊的况,于安全考虑,穿越集团迄今都没有向北越陆包括其京城升龙府在的地区派使节或是商人。如果不算源源不断输到北越的盐,那么穿越集团对北越的影响力也就仅仅停留在军方的层面而已,而这显然不符合执委会“掌控民心”的原则。从远看,执委会要的是北越民众自发的大批投效,而不是用利益换过来的移民。而要在北越民间形成影响力,那就必须向其陆地区派驻人员,并将“租界”享有的权力延伸到外

“没有哪个当权者会喜自己境有一支大的军事力量,哪怕这支力量是自己的盟友也一样。”施耐德对顾凯的说法表示了赞同:“我们这次准备武装介当然是有展示武力的目的,但同样也会招来北越当权者的忌惮,毕竟我们所使用的武可比卖给他们的先多了。”

如果能拿到治外法权,那这些北越地区人员的安全就有了更好的保障,而穿越集团也会相应得到更大的产品销售市场,顾凯的这个主意无疑是有非常的针对。当然顾凯还有没说的潜台词,那就是治外法权会给未来穿越集团介安南国事务留

“看样你是要等着瑞莎向你求婚了。”施耐德抿了一酒,放拿起了记事簿:“好了,我们还是抓时间说正事吧,这样你也能早回去给你的老婆大人签到。”

所谓治外法权,就是外国公民免受犯罪地司法辖的豁免权,这在后世基本就是属于国对弱国的一压迫,比如国大兵在日本的驻扎地就享有治外法权,冲绳年年都在为此闹个不停,就是因为国大兵在当地犯了事之后不会承担法律责任,拍拍就能走人。而目前以租界名义在北越占来的黑土港地区,穿越众在当地所拥有的权限比治外法权还要了一级——一切法律法规都是以海汉执委会公布的标准来执行,直接就把司法权拿在了自己手里。

除了黑土港之外,涂山半岛也基本是类似的况——半岛分归穿越集团辖,而大陆分则是北越说了算。以从当地上船的移民为例,当他们在涂山半岛由北越军方接给穿越集团,涂山半岛上的临时难民营之后,这分人就不再受到北越政权的庇护,一切生杀大权都由穿越集团掌控了。

顾凯:“忌惮也不是坏事,这能让他们心存敬畏,生不反心。说到政治条件,我认为首先要让北越政权承认我方人员在安南境商贸和居住的合法,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能拥有治外法权。”

顾凯对于这个问题显然也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考虑,闻言便开:“我们向北越提的条件,要和我们通过军事手段所要达成目的结合起来才行。既然执委会认为最好的结果就是以短期、小规模的军事打击来维持双方的实力平衡,那么我们首先得向北越表明我们的困难,不能让他们认为我们动用军事手段是一常态,是随时都能请来的援助,我们也不可能在安南境期持续作战——当然他们应该也并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状况。”

“要喝一杯吗?”施耐德像变戏法一样从写字台屉里拿了两个玻璃杯和一个瓷瓶:“这是我从广州带回来的浙江雕,虽然我个人不太喜黄酒的味,不过好在度数比较低,不像烧酒那么容易喝醉。”

“我只要一就好。”顾凯在椅上坐了来:“瑞莎不太喜我在外面喝得醉醺醺的回去。”

“看来瑞莎把你教得不错。”施耐德笑着将酒杯递给了顾凯:“打算什么时候办喜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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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刚才的讨论会上没有详细的谈到我们应该对北越开什么样的条件,但照执委会以往的法,我认为可以先简单的将其分为政治条件和经济条件两个方面。”施耐德侃侃而谈:“上一次陶总去北越商谈的收获让我非常佩服,不但轻松地从北越捞了一大票钱,而且还实现了很多政治上的目的,这也让我意识到了商人和政客在意识形态上的差别。我们驻广办之前的工作就是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略了政治目的……跑题了,顾律师,你有什么看法?”

顾凯摇摇:“目前还没计划,顺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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