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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奈苦笑
:“为什么你们卖东西的时候很
快,但开个店却如此麻烦?”
“明白明白。”李奈连连

:“这个我听陶先生说过,你们海汉人称之为民主。”
对此李奈的理解是海汉人是要防着自己接着青楼搞什么古怪勾当,颇有
哭笑不得。在他看来青楼就是喝酒寻
的地方,哪会有海汉人想的这么复杂。不过看在施耐德的面
上,李奈也没有提
任何的质疑,仍然是一
就答应
来。
第二个
分便是这些生意需要上缴的税赋了,是的没错,施耐德直接就使用了“税赋”这个词而不是别的什么
理费、赞助费之类的掩饰词语,这让李奈心理上颇有
接受不能,甚至让他觉得比接受
委会对生意的全面
控还要心
。不过好在
委会定
的税率不
,甚至比在广州的生意所受的官府盘剥还更低一些,这才让李奈觉得稍微好受了一
。
施耐德笑
:“现在的麻烦是为了之后的省心,我们把条件谈得越详细,今后扯
的事
就越少,多
一
力
理好前期工作是很值得的。”
施耐德代表
委会提
的第三
要求是,特
行业经营必须要接受
委会的直接监
。特
行业当然就是指尚在纸面规划中的青楼,而直接监
的意思,施耐德解释为有关
门可能会派
人员
任青楼中的
事。这
人员不会
理
的事务,也不会
涉青楼的正常经营,只是单纯地负责
报安全工作——当然最后这一句施耐德是不会对李奈说的。
最后施耐德终于谈到了李奈所关系的重
,关于这些生意需要上缴给港区
委会的费用。
照
委会的设计,“福瑞丰”方面需要上缴的费用分为两个
分,首先是建设阶段的土地使用金,这个是
面积和地段来征收,一次
征收三年,到期可续,这
分没什么好说的。
施耐德接着说
:“另外还有一些事
,我们作为合作方,必须要先跟你们通个气,如果你们觉得能够办得到,那接
来我们就可以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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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福瑞丰”在胜利港港区所有经营项目和人员都必须在
委会
行备案。只有
委会批准的项目,才能在港区
开始经营,相关的工作人员也是如此,都需要在
委会登记造册,拿到暂住证明之后,才能
期在胜利港驻留。并且这
驻留资格暂定每过半年
行一次审
,遵纪守法者可以继续延
驻留时间。
不过施耐德还提
了一个额外的要求,就是希望让“福瑞丰”在港区所投资的这些生意能够完全使用海汉的
通券来
行经营和结算。李奈此时还没有
会到海汉人在货币政策上的“
险”,他在胜利港期间只是觉得
通券的确用起来会比较方便,双方
易
算货
的时候也不需再为银两铜钱的成
问题产生争执。而且施耐德之前也说了,今后整个胜利港地区所有的收费场所都只能允许
通券的使用——哪怕是真金白银,到了这里也只能变成没用的石
。于是对此李奈也没有过多的纠缠,仍然是答应了
来。
这个规定在李奈看来倒是问题不大,海汉人掌握了那么多的先
技术,想要通过一些行政手段来守护自己的秘密也是
理之中的事
。虽然稍显苛刻,但也并非不能接受。
“行了,基本就是这些条件,如果还有新的
况,我会及时通知贵方。”施耐德确认自己没有什么遗漏,这才合上了笔记本:“我刚才说的这些只是个
略的意向,接
来还会有民政、卫生和治安方面负责人找你们商谈
的事宜,都谈妥了就可以动工了。你如果明天有空,也可以先去看看地
。”
委会可不是什么升迁,对我来说只是兼任而已。而且你也知
我们海汉的一些制度,任何事
都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
施耐德所说的事
主要是执委会,或者说是新成立的港区
委会,对于“福瑞丰”提
的一些经营方面的要求。
其次,所有的经营项目和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胜利港本地的行为规则。换句话说,也就是要遵守海汉人立
的规矩而非《大明律》。并且“福瑞丰”方面必须要承认和接受海汉方面对违纪者的判决和
理,这在李奈看来就是坐实了海汉人在胜利港地区享有土霸王的地位。这个条件也没什么问题,李奈通过这些时日的了解,发现海汉人制定的那些规矩和制度基本上还是合
合理的,虽然很多细节上与大明律有
,但并无什么违背
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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